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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误开紫外灯 四十孩子被灼伤

2000-03-25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君 郭 云 我有话说

原本装在幼儿园教室里用作消毒的紫外线灯,由于老师误开,致使40多个孩子被灼伤。这起发生在去年家长与校方的纠纷于日前正式立案。

1999年11月20日是星期六,6岁的小姑娘慧君在家长的带领下,来到北空育翔幼儿园,参加由北京庆文阶梯文化中心和天勤培训学校开办的幼儿英语培训班。下课回家后,慧君出现了眼睛睁不开、肿痛、怕光和流泪等症状,此后脸部大面积脱皮呈鱼鳞状。一个星期后,再去上课时才发现班上的小朋友都有此症状。心急如焚的家长们经了解,得知这是由于老师开紫外线灯照射的结果。

紫外线灯照射后是否有后遗症,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据小慧君的家长讲,给孩子看病的大夫说,血液污染的潜伏期是5—10年,今后有得白血病或失明的可能。

家长们认为,紫外线灯这种高度危险的物品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上课时,老师对学生应尽监护义务,因疏忽大意误开消毒灯侵害了孩子的健康权,校方应承担法律后果。据此,20多位家长把主办者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

记者采访了事件的另一方,北京庆文阶梯文化中心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说,事情发生后,任课的女老师痛悔不已大哭了三天,她的确不知道此灯的用途,这位老师写了道歉信发给每位家长。学校在11月30日,曾带这40多个孩子到同仁医院进行了包括血液在内的全面检查,也把化验单及相应的药品发给家长,并在一个月后进行了复查。

刘先生说,学校还请了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的鲁教授为家长们释疑,鲁教授讲,照射了紫外线就像被太阳暴晒了一样,眼睛皮肤都会感到不适。但截止目前,尚无一例因紫外线照射引发白血病、皮癌或失明等重症的病例。

受理此案的李艳杰和孙纲律师认为,此案涉及较多少年儿童利益,影响较大。紫外线灯照射的强度比日光的照射强度高,照射距离近,且持续达两个半小时,而孩子们的抵抗力弱,他们将尽可能为孩子讨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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